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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车辆被交警扣留期间是否有停车损失

admin 大连律师 2024年05月08日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需要对肇事车辆进行扣留的,该车辆扣留期间的停车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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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问办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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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由交警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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